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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新城区中水回用(鹤淇电厂)一期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2015-02-13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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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 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的 鹤壁市新城区中水回用(鹤淇电厂)一期 工程,按照法定程序,于 2015 年 2 月 10 日,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评标结果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标段评标结果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

1
濮阳祥通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

/
4365082.42元
合格
90日历天
李忠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

宋广州
李兆营
谢德宽
崔利珍
赵丽革

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资料员:尚苗苗 造价员:闫自芳

2
河南省创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建造师

/
4239440.59元
合格
90日历天
李郢

技 术

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

刘国歌
陈永安
郭攀磊
刘红霞
周洪阳

其它有关管理人员

标准员:涂尚忠 机械员:耿孝永 资料员:乔会鹏 造价员:张智泉


鹤壁市新城区中水回用(鹤淇电厂)一期工程施工招标第二标段、第四标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有效投标人仅有一家,评标委员会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第三标段经过初步评审,无合格投标人,故该标段招标失败。

公示期: 2015 年 2月 12 日— 2015 年 2 月 15 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392-2299018

监督单位: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3315135

2015年2月12日
 
联系方式
公司: (未注册)
姓名:liangww
地区:河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