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
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垃圾处理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2021-04-29 10:50  浏览:591
价格:¥14512.00/套
品牌:季明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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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处理设备--垃圾处理项目战略合作协议

为了尽快把公司拥有的、目前国内先进的“城乡垃圾不落地LJ五化处理技术”及设备推向全国市场,拟在各地诚招省级合作公司、省级代理、市级代理、县级代理、办事处、兼职业务经理,为了长期合作,共同发展之目标,甲、乙双方经过多次相互考察、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就乙方在地区设立业务单位(省级合作公司、省级代理、市级代理、县级代理、办事处、兼职业务经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条件

1、乙方必须是注册合法的公司或经营单位或信誉良好的自然人,具备一定的资源和经济实力。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效资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3、乙方必须具备承接政府项目的业务能力,须设立固定的工作办公场所。

4、省级合作公司基本条件:必须取得上海季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权(暂定每股万元),成为总部股东,方可合作成立“XX省季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部以技术、品牌等无形资产参股,占新公司%股份,合作方以最少一个项目的前期费用参股,占新成立公司%股份。

5、省级代理商基本条件及奖励提成:

(1)省级代理商年度代理费为万元,一个项目落地,无息全额返还。

(2)业务提成为(如不要提成,可转换为项目公司%股份):

B如是公司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全部由公司负责,根据项目质量,公司给给予到万元信息费。

C设备采购的提成为:设备出厂价以外利润,代理商分成%,公司分成%。

6、市级代理商基本条件及奖励提成:

1)市级代理商年度代理费为万元,一个项目落地,无息全额返还。

2)业务提成为(如不要提成,可转换为项目公司股份):

B如是公司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全部由公司负责,根据项目质量,公司给给予到万元信息费。

C设备采购的提成为:设备出厂价以外利润,代理商分成%,公司分成%。

7、县级代理商、办事处基本条件及奖励提成:

1)县级代理商、办事处年度代理费为万元,一个项目落地,无息全额返还。

2)业务提成为(如不要提成,可转换为项目公司股份):

B如是公司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全部由公司负责,根据项目质量,公司给给予到万元信息费。

C设备采购的提成为:设备出厂价以外利润,代理商或办事处分成%,公司分成%。

8、兼职业务经理基本条件及奖励提成:

1)兼职业务经理,如需授权,则授权管理费为元/年,一个项目落地,无息全额返还。

2)业务提成为(如不要提成,可转换为项目公司%股份):

B如是公司投资项目,前期费用全部由公司负责,根据项目质量,公司给给予到万元信息费。

C设备采购的提成为:设备出厂价以外利润,代理商分成%,公司分成%。

二、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双方可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续签,否则本协议自行终止。

三、授权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地区设立_负责地区推广城乡垃圾不落地LJ五化处理技术及设备的销售工作。

四、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培训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项目建议书10本,并提供推广宣传资料彩页及U盘。

2、甲方有权对乙方设立的____________的一切工作进行监督。

3、甲方提供乙方一份公司统一销售出厂价格表,详见附件。

4、甲方可协助乙方洽谈垃圾处理项目及技术交流等活动,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认为乙方行为有损甲方利益或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其义务时,甲方有权撤销对乙方的授权。

五、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市场渠道的拓展,负责城乡垃圾不落地LJ五化处理技术的推广及设备的销售。

2、乙方不得利用办事处从事任何与甲方利益和要求不一致的行为。否则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并独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乙方可以同时销售其它产品,但不得销售其他公司的同类产品,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取消授权资格。

4、乙方承接的垃圾处理项目必须由甲方来完成,不得转嫁与第三方。

5、乙方应负责协助甲方收回设备销售合同规定的付款进度的应收款项的收款、结算等事宜。

6、乙方承担支付各种提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税费。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季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所有。

联系方式
公司:上海季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状态:离线 发送信件 在线交谈
姓名:宋经理(女士)
电话:021-38680976
手机:13564770976
传真:021-38680976
地区:上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5901号
邮编:201209
邮件:yjm52363584@163.com
QQ:245059408
阿里旺旺:jiming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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